网络安全考核文档之9:晋城市统计局数据备份制度
1、 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 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 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
4、 每周五当班人员制作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5、 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6、 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7、 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附件:设备名细及管理人员
设备明细:
服务器:IBM netfinity 5600 41y
IBM xSeries 225
IBM xSeries 255
HP ML350 G5 1#
HP ML350 G5 2#
路由器:Cisco 2611
华为 2631
交换机:Cisco 2924
Cisco 2948
UPS电源:APC UPS 5KVA
机 柜: IBM 标准机柜
管理人员及分工:
李晓峰(电子计算室主任),负责路由器和交换机的管理和设置;
王 涛(电子计算室科员), 负责服务器的和管理和设置;
田江波(电子计算室科员), 负责UPS电源及机关设备的管理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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