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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首问负责制与科长负责制”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8-3-18 16:12:15 浏览

晋市统字[2008]3号

 

各科室(队、中心),市调查监测中心:

根据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实行“首问负责制与科长负责制”。现将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首问负责制与科长负责制

 

 

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首问负责制与科长负责制

 

为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的内容

首问负责制是领导和群众来机关咨询、办事、来访的外部人员最先询问到的机关工作人员,有责任为其办理或引导办理有关工作事宜。其中,最先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就是对自己最先接待的群众提出的问题负有解答、办理或引导办理责任。

二、首问负责制的基本要求

(一)每个干部职工都要当好首问责任人,方便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统计部门良好形象的义务和责任。

(二)首问责任人对领导和接待外来服务对象要做到语言文明、热情礼貌、态度诚恳、有问必答,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拖办或拒绝办理,不能在接待时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言语。

(三)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做到按规定程序办理。一次可以办妥的,不让服务对象来第二次;对因手续不全等原因暂时不能办理的,要向对方讲明理由和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政策和规定的事项,要耐心做好解释和化解矛盾等工作。

(四)对不属于本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向服务对象讲清办事的具体部门及其所处位置或联系方式等,要尽可能将其领到具体办事的科室。

(五)对因特殊原因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来机关办事的服务对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怠慢,要问明情况,尽力帮助其联系或办理有关事宜。

三、组织领导和检查考核

问负责制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各科室具体负责实施,办公室负责协调。

各科室、队、中心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队、中心落实首问负责制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在国家的统计政策法规、方法制度和上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对本科室、队、中心工作全权负责。有权审定上报除考核评价指标以外的其它统计报表,有权对外提供本科室、队、中心已经市局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有权对本科室、队、中心统计信息和分析在局网上办公平台“最新消息”栏直接发布,有权自主安排参加上级会议和下基层调研工作,有权核准本科室、队、中心工作人员2天以内的请假事宜。要把推行首问负责制作为本科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落实。监察室要定期对机关首问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利用公开投诉电话、来访登记簿,发放征询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首问负责制落实情况要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年度内被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的工作人员,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本年度内被举报或投诉两次以上的科室、队、中心,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对工作和机关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该科室、队、中心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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